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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 CRA 指南 (Art. 26)

2026 年 7 月 27 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其关于适用 (EU) 2024/2847 法规(网络弹性法案)的指南内容。这是迄今为止对 CRA 最为详尽的解释:它厘清了法规本身未予明确的若干问题——适用范围、开源软件、实质性修改、支持期、产品分类以及远程数据处理。

本页记录该文件是什么、具有何种法律效力,以及其内容被纳入本手册的位置。实质内容不在此重复——它们已被纳入各操作章节,见下方的对应表。

源文件

字段内容
文号C(2026) 5252 final(致委员会的通报)+ C(2026) 5252 final ANNEX(指南本体)
标题Commission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Regulation (EU) 2024/2847 (Cyber Resilience Act)
日期布鲁塞尔,2026 年 7 月 27 日
法律依据Art. 26(1) CRA —— 委员会须发布指南以协助经济经营者,并特别关注微型企业及中小企业
篇幅9 章、257 个编号段落、67 个具体示例、10 张图
筹备过程含数字元素产品网络安全专家组;2026 年 3 月 3 日至 4 月 13 日的公众咨询
前身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 CRA 常见问答(FAQ)

Art. 26(2) CRA 规定了指南必须涵盖的最低事项,四项均已覆盖:(i) CRA 的适用范围,尤其是远程数据处理解决方案与自由及开源软件;(ii)「支持期」的概念;(iii) CRA 与其他欧盟法规的相互关系;(iv)「实质性修改」的概念。

法律地位 —— 引用前务必阅读

内容已批准,正式通过尚待完成

2026 年 7 月 27 日的通报批准的是指南草案的内容。附件中的指南 "will be formally adopted by the Commission at a later date, when all language versions are available. It is only from that moment that it will apply."

截至 2026 年 8 月,该正式通过尚未完成。内容已趋稳定,可用于规划;但在技术文档、符合性声明或与市场监管机构的往来函件中引用时,应注明撰写时正式通过程序仍未完成。

委员会自身另外声明了三项限制:

限制指南原文
不具约束力指南 "is not binding for economic operators or other actors subject to the CRA." 它阐明的是委员会的解释,旨在支持合规并促进统一执法。
不具权威解释效力"An authoritat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CRA may only be given by the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示例是说明,而非替代67 个示例 "are not intended to replace a case-by-case assessment, which will always be necessary to account for the specifics of each individual case."

BAUER GROUP 的使用方式

本指南被视为关于 CRA 将如何被执行的最佳现有依据,而非法律本身。凡本手册采纳指南中的某项解释之处,其决定与理由均记入产品档案,以便在最终通过的文本或后续判例出现分歧时,推理过程仍可被审计。

指南同时面向市场监管机构、通报机构与公告机构。因此,其实际重要性高于「不具约束力」这一表述所暗示的程度:它正是执法机构预计将采用的解释。

指南结构

标题所回答的核心问题
1导言目的、法律地位、与 FAQ 的关系
2适用范围软件何时算作投放市场?何为含数字元素的产品?
3自由与开源软件FOSS 何时属于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提供?谁是管理者?
4实质性修改与备件何种变更——物理的或软件的——会产生一个新产品?
5支持期多长、按版本如何计、实质性修改后如何处理?
6重要产品与关键产品何为核心功能,由此适用哪条合规路径?
7风险评估与集成剩余风险、尽职调查、产品族
8远程数据处理哪些云端与后端要素属于产品的一部分?
9其他事项报告义务、漏洞处理、与其他欧盟法规的关系

指南在本手册中的落点

指南章节纳入位置
2.1–2.5 投放市场、软件、计算机代码、软硬件组合、数据连接1.1 适用范围
2.6 复杂系统1.1 适用范围 · 3.4 风险评估
2.7 在 CRA 适用前设计的产品1.1 适用范围
3 自由与开源软件(全部小节)1.7 开源软件管理者
4.1–4.2 物理维修、备件1.8 实质性修改
4.3 作为实质性修改的软件更新1.8 实质性修改
4.4 实质性修改的后果1.8 实质性修改
5 支持期,5.1 与实质性修改6.4 支持与生命周期
6.1 核心功能7.1 产品分类
6.2 重要产品与关键产品的合规评估7.2 内部控制(模块 A)
6.3 对合规推定的影响1.12 协调标准
7.1–7.2 网络安全风险的评价与处理3.4 风险评估
7.3 外部依赖与集成组件的尽职调查5.3 第三方评估
7.4 产品族的复用3.4 风险评估
8 远程数据处理(全部小节)1.15 远程数据处理
9.1 报告义务4.3 ENISA 报告流程
9.2.1 向上游报告与共享安全修复3.5 漏洞处理要求
9.2.2 已知可利用漏洞3.5 漏洞处理要求
9.2.3 有效且定期的测试与审查3.5 漏洞处理要求
9.3 与其他法规的关系行业法规与既有证书

本手册的变更

指南不仅补充了细节——在若干处,它纠正了本手册此前采用的解释。运营影响最大的变更如下:

#变更意义
1实质性修改的判定标准替换为 Art. 3(30) 的双要件测试及指南的风险导向准则此前的三条件测试比法律更严格,会把应当报告的变更误判为非实质性
2五年是下限,而非默认值预期使用时长更长的产品需要更长的支持期;一律声明「5 年」是合规缺口
3每个经实质性修改的软件版本都属于重新投放市场,须各自声明支持期影响迭代式软件的发布规划
4在投入工程资源的情形下,开源管理者必须报告被主动利用的漏洞(Art. 24(3))——这并非自愿行为此前在本手册中被描述为自愿报告
5仅通过浏览器访问的 Web 应用不是含数字元素的产品明确了产品目录的范围边界
6第三方组件中的漏洞,仅在于本方产品中被主动利用时才须报告避免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起的过度报告与漏报
7对 2026 年 9 月 11 日前已知悉的主动利用无需追溯报告消除了此前假定存在的义务
8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核心功能解决了多功能产品的分类问题
9合规推定仅覆盖协调标准实际涵盖的风险即便允许使用模块 A,附属功能仍可能不在推定范围内
10第三方云服务商所做的变更不构成产品的实质性修改厘清了制造商责任的边界

指南未涵盖的内容

指南明确不是 CRA 的完整注释。委员会自身指出两处空白,可能成为 Art. 26 项下后续指南的对象:

  • CRA 与 (EU) 2024/1689 法规(人工智能法案) 的相互关系
  • CRA 与 (EU) 2022/2554 法规(DORA) 的相互关系

因此,含 AI 组件的产品以及金融行业产品,仍需就重叠部分进行个案法律评估。已记录的接口参见 NIS2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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